【编者按】8月30日,由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保部、民政部和保监会六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连日来,由各部门牵头的会议陆续召开,而在民间,由于大病医保的实施事关广大老百姓的最切身利益,也因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的 “大病”具体指的是什么?报销范围是什么?针对老百姓关注的问题,记者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采访。
医保新农合参保者超10亿人
在《意见》正式发布前的8月24日,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对江苏南京江宁区和苏州太仓的医改情况进行了调研。据了解,2011年江苏太仓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来完善医保体系,该地区已初步形成了具有“基本+补充”的特色大病医保模式。即当地从其医保基金累计结余中提取3%,通过向保险公司招标的形式来购买大病保险服务,而人保健康是最终中标承办该项目的保险公司。
此次大病保险新政针对哪些人?《意见》明确指出,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主任在参与中国网访谈时介绍说,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设计和建立,随后几次进行完善。到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俗称职工医保。2002年,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2007年针对城市当中没有职业或者老年人群、学生儿童等城镇居民,又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以,现在从基本医保层面来讲主要有三种保险制度,一是职工医保,二是新农合,三是城镇居民医保。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其中,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数达到10.32亿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对于为何此时出台关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文件,徐善长介绍说,我国现在的基本医保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逐年提高,达到了70%或者70%以上,但是实际的报销比例大概在50%左右,有的地区略高一些,希望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以后,大病保险再给予50%的报销,从而进一步解决老百姓大病费用的负担。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意见》并未提及城镇职工的保障情况。从保险业人士处获悉的数据是,目前城镇职工这一块的报销比例大概能达到80%~90%,而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比起城镇职工医保是比较低的。因此,此次医保新政的意义就是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较低的报销比例,尽量与报销比例较高的职工医保拉近一些。
保险公司面临机遇和挑战
大病医保项目交给保险公司来办理,无疑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大利好。据广发证券分析师李聪测算,大病保险给保险公司带来的保费收入,若按太仓模式,城镇居民每人每年50元、城乡居民每人每年20元大病保费的标准,预计总大病保险保费收入约为276亿元 (城镇居民参保人数2.2亿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8.3亿人)。
276亿元的年保费收入相当于再造一个太平人寿!这对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蛋糕”,那么保险公司能办好这个项目吗?对于大病医保项目交给保险公司来承办,朱铭来认为,这样做有好处,因为保险公司是属于全国垂直管理的,而不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保这种地区碎片化的管理模式,保险公司来办理的话,对于异地就医的情况是有好处的。同时他认为,这也将给保险公司带来挑战,如保险公司科学合理定价的问题,保险公司微利是多少的问题,保险公司管理成本的问题等。他希望保险公司承办这个大病医保项目不要办成交强险那样的局面。
某险企王先生在与笔者交流时坦言,他对保险公司承办大病医保项目的能力有些担心,因为现在对这一块的精算数据没有建立起来,一是社保的数据不全面,二是社保不会把这部分数据给到保险公司。由于没有全面的精算数据,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方面会很难做到科学合理,会导致保险公司可能今年看着这个项目好,出很低的价格,那么经营下来之后保险公司发现严重亏损,那又调高费率。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可能会定一个比较高的价格,然后经营一段时间之后,政府发现保险公司获得了很高的利润,再回过头来要求保险公司降低费率。此外,保险公司在这一块的风险管控能力也是挑战,虽然保险公司可以查出挂床、骗取医保的情况,但是从制度层面或者是从更加技术层面来进行大病风险管理的能力肯定是不够的。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他估测过在全国大约有10家左右保险公司具备承办这个项目的能力。他认为,这是政府给保险公司开的一个口子,或许政府会给保险公司更多的承办项目,保险公司通过参与这个项目来与政府打交道,那么以后可能获得政府更多的项目,要从长远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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