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经营的商品是“风险”,这一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是个技术性很强的行业。在业务范围上,它不仅涉及到保险知识,而且还和精算、法律、财务等各方面知识有着紧密的联系。勿容置疑,保险业发展的快慢、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而人才成长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上述相关专业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状况。作为保险教育的两个不同阶段,保险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能否衔接得当、协调发展,对整个保险教育事业甚至保险事业的发展影响深远。
我国保险教育现状
1.我国保险学历教育现状
目前,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设立保险本科及以上专业高等院校已超过50所,正副教授至少达到300人,在校学生超过万人,每年保险专业毕业生超过2000人,为保险业发展积蓄了大量的后备力量。但从实际招工和就业情况来看,保险公司给应届毕业生提供的职位远远低于求职者的期望,保险专业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依然存在。而职场新人不安心基层工作、倾于跳槽的心态又令保险公司坚定不了录用应届毕业生的决心,如此恶性循环将给保险教育和保险事业带来灭顶之灾。
2.我国保险业继续教育现状
出于对自身利益考虑,保险公司大多会不定期地举行内部员工的知识培训和鼓励员工自行学习和参加继续教育。这既可以弥补学历教育的不足,又是提升保险公司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但是,我国保险公司的继续教育同样存在一些问题。
保险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联系与区别
保险学历教育指的是从业人员在未从业之前在高校所接受的教育,包括专科、本科、硕士和博士等几个层次。学历教育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就业作准备。
保险继续教育则指已从事保险行业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进行的自发的学习,可以是公司组织集体学习,也可以是个人自学,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增强新的保险知识,为更好地工作做准备。由此可见,保险学历教育和保险继续教育之间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之处。二者的相同点在于以下两点:
1.学习内容大体一致
不论是保险学历教育还是继续教育,都以保险理论知识为主,系统的学习各类保险知识,加深概念理解,为以后的工作做基础性准备;同时,学习中也有实务知识介绍,即都需要结合现实的案例进行学习研究,进一步加深保险知识的运用,提高操作能力。
2.学习的最终目标相似
学历教育也好,继续教育也罢,就个人而言,都将提升自己的保险理论素养,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就保险公司而言,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有效开展,都会直接影响到其员工理论知识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从而能更好地开展业务;就整个国家而言,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都属于教育,只是阶段不同而已,它们的大力普及和开展,有利于加强整个社会对保险的认识,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当然,两者的区别也很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学习内容有偏重
学历教育更多的偏重于理论学习和研究,与真正的实践尚有一定差距,故存在一些停留于书本、与实际脱钩的现象;而继续教育则更偏重于实务,由于大多针对已从业人员,故实务方面的知识对他们来说更易理解和掌握,但由于一些客观或主观原因,他们的理论知识水平较低,且缺乏这方面的学习积极性。
2.学习方式不同
在校生的学历教育一般均为高校教育,属全日制的在校学习方式,而继续教育则相对灵活,它可以是系统内直接培训,也可以通过委托商或高等院校培训、广播电视教育、函授培训、夜校学习、岗位培训和自学等多种方式。
3.学习动力不同
在校生的学历教育一般较为单调,且会因认识不足或不准备在该行业从业而缺乏积极性。但对于继续教育者而言,学习者大多为主动学习或受到公司制度的制约,且以“充电”为目的,故有较高的学习热情和学习积极性。
综上所述,保险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既有密切联系,又有较大差别。这与它们各自的特点有关,应将它们视作保险教育的一个有机整体,不应割裂开来区别对待。而且,应加强二者的前后联系,使其系统化、一体化,为保险知识的传授建立起一个规范和科学的体系,使二者协调发展。
协调发展保险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对策
结合保险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自身特点,就我国现实情况来看,可以从以下各方面做有益尝试,促进二者更好的协调发展:
1.加快高校教育体制改革
从教育管理体制上,需要对我国现阶段保险教学需求环境进行系统研究和再认识,明确保险教育的目的、方向、思路,探索适合现阶段国情的保险教学管理体系。在师资队伍建设上,为教师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完善教师评价体系,加大对外交流,鼓励和培养“两栖型”和复合型的师资队伍,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兼职教师队伍。在教材上,各大高校要摈弃门户观念,加强高校间的合作,建立相对统一的专业主干课教材体系,提高专业主干课教材的质量。各院校在主干教材的基础上,再结合各自院校特点,确定专业方向,编写特色教材,尽量实现国外和国内、基础与实务的两个兼顾。
2.保险界需提高对继续教育的认识
在资金投入上,保险公司应舍得花钱。因为现在的花费是对未来的长期知识投资,较高的理论素质能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为自身树立起良好品牌。在教育培训管理上应加强监管力度,规范考核标准,注重教育培训的效果,防止流于形式。
3.加强高校和业界的有效合作
在我国保险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中,学界与业界的联系和沟通不足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因而导致保险教育缺乏“学以致用”的关键基础和保障。学界和业界应该保持制度性的合作。同时,学界应相对独立,保持教学的冷静和理性,要有基础教育和长远教育结合的计划,并且,要和业界形成一种真正的融合,而非貌合神离的合作,合作是双方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在业界和学界之间构建有效的交流渠道和交流平台,如保险公司和高校联合办学或联合办班,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建立金融保险实践基地,与大学进行科研项目的合作等等都是行之有效的措施。此外,业界和学界还应该联手,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实习质量。高校应重视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管理,寻找业界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和实务问题展开研究。学界和业界也可以通过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热点问题圆桌会议、网络互动等方式加强沟通。
4.抓好教育品牌建设
社会的进步、产业水平的提升,对从业人员提出了继续教育的要求。特别是从业3-5年的人员,对继续教育的需求更为迫切。院校在高度重视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也应该重视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培训,针对不同对象,与企业管理需求紧密结合,准确把握需求,高标准设置课程、配备师资,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与保险公司一道做好保险继续教育的品牌建设。
5.国家应给予大力支持
作为有关国计民生的一个重要部门,保险对国民经济的长久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稳定器”作用。在我国加入WTO、保险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保险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竞争的核心毫无疑问是人才的竞争。作为提升人才质量和水平的有效方法,保险教育无疑应该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国家有关部门在资金上可以直接投入到高校保险专业建设上,同时,也可以定期对各保险公司的教育支出和绩效进行考核,对先进企业有激励措施,对落后企业有惩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