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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寿湖北麻城市支公司给因脑溢血身故的麻城市农民凌某的丈夫罗某兑现了身故保险理赔款72840元。
被保险人凌某,系麻城市白果镇陈铺村人,42岁。从1997年开始,凌某同丈夫在广东一电子厂打工,今年6月17日,凌某下班后在洗澡时因头晕摔倒,身体右侧半身不遂,回到麻城经过一个多月治疗,于8月4日再次中风,经治疗无效死亡。
据悉,凌某于2005年8月27日,投保了一份国寿康宁终身保险,年交保费810元,基本保险金额10000元;于2008年5月7日,投保了一份国寿新简易人身保险,年交保费2000元,已交费6000元,保险金额42840元。接到被保险人家属的理赔申请后,麻城国寿理赔人员积极开展了全方位、多侧面的调查核实,认为被保险人因脑血管意外身故属保险责任范围,于是在报经上级公司批准后,迅速给被保险人的家属兑现了足额理赔款共72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