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说到底是一种服务营销。而营销的关键是“质”与“量”的评价。只有抓住了这两个关键点,才能够真正达到客户满意、团队满意、保险机构满意,才是做到了“服务至上”。
1、“质”的评价:
一是素质。保险营销服务工作做得好坏,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保险营销队伍。素质,代表保险营销员有能力、有方法解决客户的服务需求。没有高素质的保险营销人员,也难以谈得上高素质的服务。因此,加强保险营销员自身能力及素质的提高,对于做好保险营销服务工作,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是素养。即保险营销员要关注客户所需的每个细节。即要充分考虑客户所需、所想和所期待的,从而增强客户的认同度及对保险营销员的依赖感。素养是一种品性,也是一种觉悟,更是一种灵感,是与客户“心与心的沟通”。
三是执行力。即保险营销员能够按照保险行业的服务标准,迅速快捷地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不会出现执行中的遗留、偏差和错位,尤其是改变服务的标准。这是保险营销服务中最重要的“质”的保证。
2、“量”的评价:
一要足够多。即与客户沟通的次数要多,拜访的次数要多,想到客户的时间要多,服务的项目要多。只有这样,才能够得到客户的认同。这是保险营销员做好服务的“量”的基本保证。
二要足够准。即服务要到位,及时、准确,而没有瑕疵和疏漏。为客户提供的各项服务措施,应当能够度量,经得起检验,而不是草率应对。
三要足够长。即保险营销服务工作是一个长期持续的工作,保险营销员不能产生“一股热”的服务思想,而应当建立持续的长效服务机制,使这种服务能够长期陪伴客户,从而塑造出属于自己的服务品牌来。
保险营销服务中无论是“质”还是“量”,均需要保险营销员有一定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能够使这一想法和愿望得以实现。否则,就是纸上谈兵,而不能落到实处,达不到应有的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