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今天在“寿险公司业务创新及风险管控座谈会”上提出,寿险行业应以积极、审慎的态度大力推动行业创新工作,包括产品创新、销售渠道创新、管理模式创新、风险管控技术创新等。监管部门也将以最大的力度支持公司的创新活动,并以最大的宽容度对待创新所带来的问题。
“目前我国寿险业不论产品形态还是产品服务领域或销售渠道,创新都还存在严重不足。”陈文辉在对我国寿险业前三季度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时表示,从产品形态看,当前我国寿险业存在分红险一险独大问题,在人身险行业的保费收入中占比高达65.2%,而传统保险仅占11.5%。从服务领域看,寿险占比为91.6%,健康险仅占6.4%,寿险业服务领域过窄,行业供给远落后于社会需求。从销售渠道看,除个人代理人渠道占44.5%、银行邮政代理渠道占47.5%外,公司(团险)直销和其它中介渠道占比仅为6.2%和1.7%,而2005年以来成立的26家新公司的银保渠道保费占比高达73.42%,这说明行业整体销售渠道较少,保险公司尤其是新公司的销售渠道过于单一。
“这些结构性的问题必须通过创新来解决。”陈文辉称,结构调整作为中国寿险业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对于寿险业的可持续发展、风险防范有着重要意义,但结构调整又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通过创新来实现。
保险业的创新必须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民经济和行业自身的风险管理需要,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风险管理者,满足消费者的真实保险需求,切不可将创新建立在一种自我循环的空中楼阁上。
行业应高度关注由于创新所带来的风险问题,坚持“价值明确、成本清楚、风险可控”的原则,使创新的产品对客户有价值,保险公司不亏本,创新的风险可控。创新并不是越复杂越好,应符合加强透明度监管的国际趋势,将创新产品的有关信息充分披露给消费者,让消费者对创新产品的用途、价值、风险等有充分的了解。 对于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寿险业该如何正确把握创新方向的问题,陈文辉表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并非创新过度,而是创新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如果创新是沿着正确的方向,那么越是创新行业的发展则越健康。而审视我国保险业则不难发现,实际情况并不是创新过度,而是创新不足。
中国保险业目前面临的形势应是进一步加大创新的力度,通过创新来应对金融危机。“尤其是在当前,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对于保险业这样一个专门从事风险管理的行业而言,必须以创新的思维、用创新的手段来强化寿险行业的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