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两对年轻情侣,因为投资项目缺乏启动资金和流动资金,居然想出了双双进入保险公司做业务员,联手挪用保费的办法。半年时间,四个年轻人共挪用保费三十余万元。近日,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把女友拉入公司,目的想挪用保费
30岁的祁维佳,在杭州某保险公司沈半路营销部任负责人,2007年7月左右,他找到自己的好朋友邓韬,让邓韬帮着他一起做保险业务。
2007年8月左右,祁维佳在网上看到北京的一家志博利合科技有限公司登的招商加盟广告,经营“黄金(资讯,行情)甲”安防产品的代理。他和邓韬商量从收上来的保险费里拿出一些来投资这个项目。
只要把保险业务做大,资金链不断,就能赚钱。
为此,祁维佳把自己的女友陈某和邓韬的女友吴某安排进了祁所在的营销部做业务员,这两名20刚出头的小姑娘实际上并不懂所从事的保险业务。于是,祁维佳和邓韬负责去洽谈业务,将收来的保费分别挂单在各自的女友名下。
2007年9月祁维佳与邓韬一起和一家公司洽谈了一笔车辆保险业务30余万,并将收来的保费挂在了陈某和吴某名下。四人商量将收缴的保费不上交公司,而挪出资金支付个人投资项目的代理费、门店租金等。
30万的投资打了水漂
商定好计策后,祁维佳等四人一起到北京,和志博利合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当场支付了人民币12万元的加盟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