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去年9月,自称是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一位男士打电话,向市民丁女士推销招商信诺人寿的保险,并告诉她只要在某时间点前不存钱到银行,那么,保险合同就不会生效。丁女士当时在电话里口头同意购买,但事后又不想购买了,认为只要不存钱到银行就可以了,于是没有告知银行或保险公司退保。但是到了9月,她却发现信用卡里被扣除了2个月的保费。
此外,由于不少信用卡“嫁接”保险的保费扣款,省去了消费者签名确认的环节,保费被从信用卡上随意扣除,让消费者十分郁闷。消费者汪女士是某银行的信用卡用户。去年8月,某自称是该行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向她推销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她在保险合同规定的20天犹豫期内提出退保,但是保险公司还是从她的信用卡上扣除了2个月的保费。
点评:在去年9月至10月,上海市消保委受理保险服务类投诉的78件案例中,涉及到银行信用卡“嫁接”保险销售的相关投诉就占到了10.26%。在这些投诉中,消费者知情权受侵犯现象尤为突出。许多消费者反映在通过银行办理信用卡时,并不知晓自己的信用卡日后会与保险服务“联姻”。鉴于银行信用卡“嫁接”保险新消费模式存在上述问题,相关立法不够完善,上海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是否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谨慎,在没有了解清楚相关保险条款时,不要轻易作出承诺。同时,对于银行方面,上海市消保委认为,银行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内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实。对于此类由信用卡衍生出的“保险”服务与一般保险服务在投保程序上的不同,更应当提请消费者注意。
此外,上海市消保委对相关商业银行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要清晰履行告知义务;二是要规范保险代理行为;三是保险合同应以消费者书面签名确认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