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例:伪造保单 私募保费获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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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7 13: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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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保险报 作者:李雪艳 私刻中国人寿(601628行情,股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的印章并伪造保单,向北京双鹤药业(600062行情,股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科海讯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收取了273万余元的保费,并自行对保险客户理赔——本是保险代理商,却做起了保险公司的“买卖”。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这名保险代理商李庆华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来源: 中国保险报    作者:李雪艳
    私刻中国人寿(601628行情,股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的印章并伪造保单,向北京双鹤药业(600062行情,股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科海讯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收取了273万余元的保费,并自行对保险客户理赔——本是保险代理商,却做起了保险公司的“买卖”。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这名保险代理商李庆华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以罚金1万元。

  32岁的李庆华仅有初中文化程度。上世纪90年代初,他来到北京做保险业务员,尔后又创立了天宇九润咨询有限公司。2004年8月,天宇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保险兼业代理合同。根据这份协议,天宇公司负责拉客户、收保费。这些保费要上交保险公司,天宇公司从中分得利润。

  2006年12月29日,北京因派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客户身份去中国人寿咨询理赔。因派克公司的人说,他们已经在中国人寿买了两年的保险。可是,中国人寿却发现因派克公司出具的补充医疗A型保险业务保单是伪造的,于是报警。据调查,这份保单是天宇公司作为代理人为因派克公司开具的。

  天宇公司法人李庆华于当天被警方刑事拘留。据他本人交待,他从2005年开始收取保费,自己负责理赔,做保险业务。据调查,李庆华共收取了双鹤药业、中科海讯等8家公司的273万余元保费。伪造保单私刻中国人寿的公章,出具假发票,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而且情节严重。

  在法庭上,李庆华称,他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当年中国人寿保险涨价却没有提前通知他,于是他按照以前的价格收了这几家公司的保费,这样,上缴中国人寿保险的钱不够。而他自己在刚来北京创业时,这几家公司都给了他很大的帮助,让这几家公司补交保险费又不好意思,所以就想到这样一个自行理赔的方式。这几年为了理赔,他把房子和车都卖了,两年内共理赔400万元,亏损了100余万元。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李庆华的辩护人汪鹏没有提出异议。汪鹏在法庭上表示,被告人李庆华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且如实坦白全部犯罪事实。李庆华是在特定背景下实施的犯罪,主观恶性不大,且能积极退赔被害公司损失,社会危害性降到最低,希望法庭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庆华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庆华犯有非法经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庆华案发后在其家属配合下积极赔付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使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得到有效降低;且其到案后能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缴纳罚金,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李庆华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以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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