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润享阳光终身寿险(分红型)覆盖多年龄段投保,交费方式灵活,18-40 岁身故最高赔 1.6 倍保费,红利还能领现金、增保额。
投保年龄: 0 周岁(满 28 天)至 71 周岁
保险期间:保终身,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止
交费方式:支持一次性交(趸交)和分期交,分期可选 3 年、5 年、10 年
身故 / 全残保障:分阶段赔付,兼顾不同人群
被保险人因疾病(含等待期,通常为 90 天)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 全残,按以下规则赔付(仅赔一项,合同终止):
18 周岁前:赔付 “累计已交保费” 与 “现金价值” 的较大值,侧重弥补保费损失,适配儿童投保;
18 周岁后:按 “累计已交保费 × 对应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额(若有递增约定)” 的较大值赔付。
其中,18-40 周岁比例约 160%、41-60 周岁约 140%、61 周岁及以上约 120%,家庭顶梁柱投保能获更高保障。
1、保障实用:身故 / 全残双覆盖,18-40 周岁高比例赔付(约 160% 已交保费),能精准覆盖家庭顶梁柱的责任期风险,比如房贷、子女教育等支出;
2、增值灵活:分红领取方式多样,尤其 “购买交清增额” 可让保额随红利逐年提升,不用额外交费,长期保障力不缩水;
3、交费友好:分期交支持 10 年及以上期限,年交压力小;趸交适合有闲置资金的用户,避免每年缴费麻烦。
假设 35 岁男性投保,年交 10 万、交 5 年,累计保费 50 万,基本保额约 45 万,红利选 “购买交清增额”,利益参考如下:
交费期(1-5 年):
第 1 年:交 10 万,身故 / 全残保险金 16 万(10 万 ×160%),现金价值约 1.8 万,当年红利约 800 元,可买增额保额约 3600 元;
第 5 年:累计交 50 万,身故 / 全残保险金 70 万(50 万 ×140%),现金价值约 22 万,累积增额保额约 2.5 万,总保障约 72.5 万。
交费后(6-30 年):
第 10 年(45 岁):身故 / 全残保险金约 75 万(含增额保额),现金价值约 48 万,当年红利约 1200 元;
第 30 年(65 岁):身故 / 全残保险金约 110 万(含增额保额),现金价值约 85 万,长期增值效果明显。
注:案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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