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蛮好人生(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是太平洋人寿所推出的一款保额2%复利递增的分红型增额寿产品。可设双被保人。
投保年龄:出生满5天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3年交、5年交、6年交、10年交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为一人的情形):
(a)未满18周岁,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或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
(b)年满18周岁且处于交费期间届满之前,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对应的比例或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
(c)年满18周岁且处于交费期间届满之后,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对应的比例、有效保险金额或现金价值三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
对应比例:40周岁及以下: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为两人的情形):
1.可确定先后顺序:
后身故或全残者因意外或生效/复效90日后非意外致身故或全残:
未满18周岁,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年满18周岁且在交费期满后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不含)前,按已交保费总额乘以对应到达年龄比例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年满18周岁且在交费期满后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后,按已交保费总额乘以对应到达年龄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三者中较大者给付。
后身故或全残者在生效/复效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原因致身故或全残:按已交保费给付。
2.无法确定先后顺序或同时身故或全残:
因意外或生效/复效90日后非意外致身故或全残:
两人均未满或均已满18周岁,按标准计算出较大金额后,各受益人领50%。
一人未满18周岁一人已满18周岁,先向未满18周岁者受益人给付已交保费与计算金额50%中的较小者,再向已满18周岁者受益人给付剩余金额。
在生效/复效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原因致身故或全残:将已交保费作为保险金,各受益人领50%。
(3)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先身故或全残且已满18周岁,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合同的保险费。
红利:
红利来源于利差、死差。
现金红利,提供留存在保司累积生息或购买交清增额。
保额终身递增:有效保额每年按2.0%复利增长,抵御通胀且锁定长期收益。
红利分配:保险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客户可以每年分享公司专业经营的成果,满足客户资金管理需求。
意外豁免:本产品一张保单可保两人,在满足条款要求的条件下,其中一人意外身故或全残可享保险费豁免,保单依然有效。
实力雄厚: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作为综合性保险集团,中国太保在Brand Finance发布的“2024年度全球最具价值保险品牌100强”榜单中,排名保持第五位;2024年末,中国太保荣获明晟(MSCI)ESG 评级“AA”级,为中国大陆保险机构获得的最高评级。2024年中国太保集团营业总收入4,040.9亿元,同比增长24.7%;集团归母净利润449.6亿元,同比增长64.9%;集团管理资产规模35,42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2%,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30周岁王先生,为自己投保《太保蛮好人生(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10万,选择5年交,基本保额431510元,现金红利购买交清增额,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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