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安享丰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具有享受税延优惠、双重投资组合、灵活定制交费、享受特殊退保等产品优势: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每年交费12,000元,可享受每年最高5,400元的税收优惠;
购买该产品客户可将资金自由分配至两个账户,稳健型投资组合提供最低2%的保证利率,进取型投资组合可能获得更高收益,客户可将全部或部分保单账户价值在两个投资组合间免费转换,每年以两次为限;
在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后,客户还可以在领取养老年金前随时进行额外投资,也可以与公司约定进行每月或每年的定期额外投资,形成良好的养老规划习惯;
若被保险人在犹豫期后,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且伤残程度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等级,投保人可申请特殊解除保险合同,以帮助被保险人拥有足额的资金用于治疗、康复。
【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30天-8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或至固定期限10年(或20年)
缴费方式:趸交保费和追加保费
领取年龄:年满60周岁且不晚于90周岁
领取方式:选择终身月领(或年领)、固定期限10年(或20年)月领(或年领)
【保障内容】
养老年金:
1)若约定的领取方式是终身月领(或年领),自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如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每月(或每年)的对应日生存,按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2)若约定的领取方式是固定期限10年(或20年)月领(或年领),自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如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每月(或每年)的对应日生存,我们将按约定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固定领取期限届满,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固定期限届满前身故,按下述①和②情形中的较大者一次性给付剩余的养老年金,合同效力终止。
①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当日所适用的结算利率结算的保单账户价值-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
②固定期限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根据收到申请人的理赔申请并完成资料审核当日所适用的结算利率结算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之后(含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身故,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案例演示:
40岁的男性为自己投保《中信保诚「安享丰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假设一次性交清保险费50000元,无追加保险费,50%投入稳健型投资组合,50%投入进取型投资组合。约定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领取方式选择固定期限领取20年年领,利益演示结果如下:
我们直接来看领取期:
注:以上案例均为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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