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6年、10年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含)的,保险公司按照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则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则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有效保险金额或现金价值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给付比例:已满18周岁(含)但未满41周岁,160%,已满41周岁(含)但未满61周岁,140%,已满61周岁(含),120%
阳光人寿臻盈倍致(2.0版)终身寿险(分红型)支持为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提供保障,为您提供终身保障,并可指定身故受益人,保障内容主要提供了身故保险金。
林先生,35周岁,为自己投保了阳光人寿臻盈倍致(2.0版)终身寿险(分红型),交费期间3年,年交保险费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270380元,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1、交费方式灵活
阳光人寿臻盈倍致(2.0版)终身寿险(分红型)提供了趸交、3年、5年、6年、10年,可以根据财务状况以及需求灵活选择。
2、有效保额递增
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1+2.0%),保单利益在保险合同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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