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月交/年交
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之前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之后身故或意外全残且合同交费期间未届满的,保险公司按下列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所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月交保险费×12×应交费年度数
(3)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之后身故或意外全残且合同交费期间已届满的,保险公司按下列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比例
(2)当年保障额度
(3)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小于40周岁:160%;41周岁-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1. 有效保额递增:每年保额按2.0%递增,确保保障额度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加。
2. 保障全面:提供身故和意外全残保障,覆盖范围广泛。
3. 保单分红:作为分红型保险,保单持有人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增加保单的现金价值。
林先生(40周岁)为自己投保平安盛世安赢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期间为终身,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交费期10年,选择月交方式,年累计期交保险费13056元。
基本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因身故时的保单年度不同,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13.06万-35.98万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合同附表所列“全残”,因意外伤害造成合同约定的全残的保单年度不同,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13.06万-35.98万元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单分红:可参与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红利分配。
利益演示表: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购买平安盛世安赢终身寿险(分红型):
1.平安官网:访问中国平安的官方网站,找到相关产品页面进行在线投保。
2.平安寿险客户服务热线:拨打平安寿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咨询并购买保险。
3.保险顾问:联系平安的保险顾问,他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和购买指导。
4.平安保险门店:前往当地的平安保险门店,直接与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并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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