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周岁(须出生满30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趸交(一次性交清)、3 年交、5 年交和 10 年交
等待期:无等待期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身故或全残的,按照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已交保险费。
2.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在交费期满日2之前(不含当日)身故或全残的,按照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已交保险费×下列《返还比例表》对应的返还比例。
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3.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后(含当日)身故或全残的,按照下列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已交保险费×《返还比例表》对应的返还比例;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中华盛世(长安臻享版)终身寿险投保年龄宽泛,支持0岁到70周岁的人群投保,覆盖了从婴幼儿到老年人的广泛年龄段,能够满足不同年龄阶段人群的终身寿险保障需求,这款产品主要提供了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障。
林先生,40 周岁,为自己投保了中华盛世(长安臻享版)终身寿险,保险期间终身,交费期间5年交,年交保险费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43,888元,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注:
1. “年度保险费”和“累计保险费”为保单年度初数值,其他为保单年度末数值,演示数据均为取整后数值;
2. 以上利益演示假定保险期间内未发生基本保险金额变更。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1、多样化的缴费方式
中华盛世(长安臻享版)终身寿险提供了多样化的缴费方式,趸交、3年交、5年交和10年交。
2、其他权益实用
中华盛世(长安臻享版)终身寿险提供了保单贷款和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在遇到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申请保单贷款,以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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