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周岁至55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70周岁、80周岁、90周岁
交费方式: 10 年交、15 年交、20 年交、25 年交
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发生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累计已交纳保险费和有效保险金额两项之和。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于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发生高残,保险公司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和有效保险金额两项之和的一定比例。
身故或高残年龄给付比例: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的数额为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和有效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一定比例。
保至70周岁的,给付比例为125%;
保至80周岁的,给付比例为130%;
保至90周岁的,给付比例为130%。
泰康泰无忧(如意版)两全保险最高可以保障至90周岁,保障内容含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等,固定给付,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生存,将向生存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根据保险期间不同,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不同。
林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泰康泰无忧(如意版)两全保险》,林先生为投保人、被保险人、高残保险金受益人及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他的妻子刘女士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基本保险金额:1万元
保险期间:保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时所在保单年度结束时止
交费期间:20年
年交保险费:15960元
生存保险金对应比例:130%
利益演示表: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1、交费方式灵活
泰康泰无忧(如意版)两全保险提供了10年交、15年交、20年交、25年交,可以根据财务规划去选择。
2、保险期间多样
保险期间有保至70周岁、保至80周岁、保至90周岁三种期间可选,客户选择更灵活。
3、支持保单贷款
泰康泰无忧(如意版)两全保险产品功能灵活,可申请保单贷款,缓解应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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