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12周岁
保障期限:至22周岁
缴费期间:趸交、3/4/5/6/7/8/9/10/11/12/13年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分别在相应的保单周年日按照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8%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前身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1)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及之后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终止。
阳光人寿i保可爱多C款年金保险支持出生满28日-12周岁幼儿进行投保,更加有针对性,为更多幼儿提供保障。
优点:
1、缴费期限丰富
阳光人寿i保可爱多C款年金保险这款产品提供趸交、3、4、5、6、7、8、9、10、11、12、13年交等多种缴费期间,选择十分丰富。
2、保障内容全面
阳光人寿i保可爱多C款年金保险这款产品提供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等内容,保障内容全面,可满足投保人的不同需求。
林先生,为3周岁的儿子小林投保《阳光人寿i保可爱多C款年金保险》,交费期间为3年,交费方式为年交,年交保险费10万元,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生效日零时起至小林年满22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基本保险金额为446500元。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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