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i保可爱多年金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12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22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3/4 /5/6 /7/8 /9 /10/11/12/13年交、月交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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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前身故,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68%给付满期保险金;自被保险人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为保险合同的保证给付期。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将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保险金,其数额为尚未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 |
生存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19 周岁、20 周岁、21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分别在相应的保单周年日按照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8%给付生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