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4周岁
保险期间:至105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特别保险金:
在合同第6个、第7个、第8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每次给付的特别保险金金额为合同每年所交保险费乘以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
“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的取值:趸交:5%;5年交:25%;10年交及以上:50%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9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寿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的祝寿保险金领取日生存,保险公司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祝寿保险金金额为已交纳的保险费总额乘以祝寿保险金给付比例。“祝寿保险金给付比例”的取值如下: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祝寿保险金领取日零时前,给付已交纳的保险费总额与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祝寿保险金领取日零时后,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合同现金价值。
投保年龄宽泛:适合0-64周岁的客户投保,覆盖面广,适合不同年龄段的人群规划退休生活。
长期保障:保险期间最长可至105周岁,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几乎覆盖终生的保障,确保在其老年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灵活的缴费方式:提供一次性支付及多种分期支付选项(如5年、10年、15年、20年),让投保人能够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选择最适合的缴费方式。
特别保险金:在第6、第7和第8个保单年度,如果被保险人仍生存,则可领取特别保险金,这有助于在投保初期即开始积累财富。
多种领取形式:除了特别保险金外,还有生存保险金、祝寿保险金等,这些不同的领取形式为投保人提供了多样化的财务规划工具。
现金流规划:年金保险能够帮助个人或家庭规划未来的现金流,特别是在退休后,可以作为一种稳定收入来源。
保单贷款功能: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遇到紧急资金需求,可以通过申请保单贷款来获得所需资金,缓解临时性的财务压力。
税收优惠: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购买年金保险可能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投保人的税务负担。
附加保障选择:除了基本的年金领取之外,还可以选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其他保险条款,以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保障。
李先生为妻子李女士(30岁)投保了《泰康泰悦人生(赢家版)年金保险》,年交保险费10000元,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3520元,祝寿保险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
李先生为投保人、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及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李女士为被保险人。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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