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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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特别保险金: 在合同第6个、第7个、第8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每次给付的特别保险金金额为合同每年所交保险费乘以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的取值如下: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9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寿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的祝寿保险金领取日生存,保险公司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祝寿保险金金额为已交纳的保险费总额乘以祝寿保险金给付比例。“祝寿保险金给付比例”的取值如下: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祝寿保险金领取日零时前,给付已交纳的保险费总额与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祝寿保险金领取日零时后,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合同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