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计划一:
养老保险金:
1.若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月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45%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2.若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年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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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所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障计划二:
养老保险金:
合同养老保险金保证领取期限为20年。
1.若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月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45%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金额向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40-已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期数)×8.45%,且该数额不小于零。
2.若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年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金额向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0-已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期数),且该数额不小于零。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所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障计划三:
养老保险金:
1.若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月领,按合同当年度领取金额的8.45%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2.若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年领,按合同当年度领取金额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合同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对应的当年度领取金额等于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每满10个保单年度,当年度领取金额按固定的额度增加一次,增加额度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0%。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所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月领和年领养老金
合同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分为月领和年领两种方式。
2.免责少
免责条款少,仅3条。
3.提供三个保障计划
合同含三个保障计划,合同生效满2年后至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的第3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您可申请在上述三个保障计划间进行保障计划转换。
4.养老金起领年龄选择多
合同养老保险金起领年龄分为55周岁(仅限女性被保险人)、60周岁、65周岁、70周岁、75周岁五档,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
徐先生,40周岁,投保《北京人寿京福颐年(满鑫欢喜)养老年金保险》保障计划一,养老保险金起领年龄为60周岁,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年领,基本保险金额44500元,5年交费,年交保险费100000元。
利益演示表: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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