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3/5/10/15/20年交
【保障内容】
特别生存金:
自合同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第9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止,在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一次特别生存金:
(1)如果选择限期年交的方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乘以特别生存金给付比例给付一次特别生存金。
(2)如果选择限期月交的方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的月交保险费除以8.5%乘以特别生存金给付比例给付一次特别生存金。
特别生存金给付比例:3年:30%;5年:50%;10年及以上:100%。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合同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不含当日)前,在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有年领和月领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其中一种领取方式,由在投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需变更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可以在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不含)前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自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含)起,保险公司不再接受变更申请。
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养老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一次养老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给付比例:年领:100%;月领:8.5%。
合同提供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与第1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较晚者。第二次及以后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之后的合同生效日在每年或每月(根据选择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生存,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当日)止,为养老保险金的保证领取期间。
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身故,保险公司将向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给付的养老保险金与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合同终止。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给付的养老保险金的金额为:保险公司在保证领取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扣除保险公司累计已给付的养老保险金后的余额。
祝寿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56周岁(不含当日)前投保本产品的,自被保险人年满7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当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当日)止,在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一次祝寿保险金:
(1)如果选择限期年交的方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乘以祝寿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一次祝寿保险金。
(2)如果选择限期月交的方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的月交保险费除以8.5%乘以祝寿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一次祝寿保险金。
祝寿保险金给付比例:3年:15%;5年:25%;10年及以上:50%。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的,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已支付的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含当日)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终止。
1、投保范围广泛
利安金玉满堂年金保险(分红型)最高支持70周岁投保,投保范围广泛,无论是幼儿还是老年人都有机会可保。
2、缴费期限灵活
利安金玉满堂年金保险(分红型)缴费期限有多种选择,最长支持20年交,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
3、保障内容全面
利安金玉满堂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障内容涵盖特别生存金、生存金、养老金、祝寿金、身故金等保障。
小明先生,50周岁,为自己投保利安金玉满堂年金保险(分红型)。
缴费期间:5年交;
年交保费:1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230元;
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年领。
则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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