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23周岁的婴幼儿以及在学校或幼儿园注册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儿童
险期间:不超过1年
缴费方式:一次性支付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等待期后发生疾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实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计算方法”的约定给付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且延续至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符合保险合同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仍然承担给付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被保险人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险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给付比例
若被保险人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以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或结算的,保险公司以按上述方式计算后的金额乘以70%进行赔付。
1、学生儿童专属保障
出生满28日至23周岁的婴幼儿以及在学校或幼儿园注册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儿童可作为合同的被保险人。
2、提供疾病住院医疗保障
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实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照约定给付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35周岁的温女士,在2024年10月1日为7周岁的儿子小宝(有基本医疗保险)投保《阳光人寿学生儿童疾病住院B款医疗保险》,基本保险金额为6万元,保险期间1年,约定的免赔额为100元,约定的给付比例为80%,首次投保等待期30天,首次投保保险费为46.89元。
2025年3月1日,小宝因肺炎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住院花费32360.5元,其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16890元,已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获得12000元的补偿,未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补偿。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计算后,给付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16890-12000-100)×80%=3832元,保险合同仍有效。
此后,小宝健康成长,未因疾病住院治疗,保险合同于2025年9月30日24时满期终止。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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