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人寿爱享盈终身寿险(分红型)以其全面的保障范围、稳健的分红机制及灵活的保单管理功能,成为追求长期保障与财富增值人士的理想保险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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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0 周岁(须出生满 28 日且健康出院)至 70 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或分期交
交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等待期:无
年度有效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有效保险金额每年按 2.5%以年复利增加,即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1+2.5%)。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未成年人保障(18周岁前)
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以下两项中数额较大的一项作为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日至身故或全残之日已交保险费,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计算;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2)成年人保障(18周岁后)
交费期间内保障: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且在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同样给付以下两项中数额较大的一项:
* 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系数,系数根据被保险人年龄有所不同;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交费期满后保障: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且在交费期满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则给付以下三项中数额最大的一项:
* 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 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系数;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对应系数: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其他权益:保单贷款、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年龄广泛:
从出生满28天且健康出院的新生儿至70周岁的成年人,几乎覆盖了所有年龄层,确保每个年龄段的个体都能获得相应的保障。
有效保额递增:
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有效保险金额按2.5%的年复合利率逐年递增,确保保险价值随时间稳步增长,为投保人带来稳健的资产增值。
其他权益丰富:
保单贷款:允许投保人利用保单现金价值进行贷款,满足临时资金需求。减少基本保险金额:提供降低保险金额的选项,适应投保人财务状况的变化。
可享保单分红:
爱心人寿爱享盈终身寿是具有分红功能的保险产品,意味着投保人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的一部分,从而实现财富的潜在增值。
案例一:
李女士,40 岁,投保《爱心人寿爱享盈终身寿险(分红型)》,选择 5 年交,保终身,基本保险金额427,510 元,年交保险费100,000 元。
案例二:
李先生,0 岁,投保《爱心人寿爱享盈终身寿险(分红型)》,选择 3 年交,保终身,基本保险金额260,210 元,年交保险费1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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