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臻玺阳光终身寿险(分红型)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般为基本保额加上累积的红利。
投保年龄:0 周岁(须出生满 28 日)至 70 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年交、月交
交费期间:趸交、3 年、5 年、6 年、10 年、15 年、20 年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未满 18 周岁,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二者取大。
(2)已满 18 周岁(含),交费期间满前,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二者取大。
(3)已满 18 周岁(含),交费期间满后,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三者取大。
给付比例:满18周岁(含)但未满41周岁 160%;满41周岁(含)但未满61周岁 140%;已满61周岁(含) 120%
其他权益:保单贷款、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1、投保宽泛保障终身
阳光人寿臻玺阳光终身寿险(分红型)最高支持70周岁群体进行投保,投保宽泛,可让更多群体得到保障。提供身故保障,保险期间为终身。
2、有效保额写入合同
首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以后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以2.5%的确定速率逐年递增,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载明,让配置更加从容有度。
3、红利分配更添惊喜
在保单有效期间内,阳光人寿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证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度公司分红账户可分配盈余的70%,而且红利领取方式有四种可选。
4、保单权益从容不迫
阳光人寿臻玺阳光终身寿险(分红型)还含有保单贷款、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等权益,以应对客户在资金流动方面的需求。
阳先生,40 周岁,为自己投保了阳光人寿臻玺阳光终身寿险(分红型),交费期间 10 年,交费方式为年交,年交保险费 10 万元,基本保险金额 821540 元,红利领取方式为购买交清保额。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注:以上案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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