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 -65周岁;
2、保险期间:终身;
3、缴费方式: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4、等待期:180天;
5、犹豫期:15天;
(1)身故保险金:
方案一: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 18 周岁(含),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方案二:若被保险人身故,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确诊时年龄未满60周岁的,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时年龄已满60周岁(含)的,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三者的最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仅给付一项;
(3)中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确诊时年龄未满60周岁的,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乘以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确诊时年龄已满60周岁(含)的,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4)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
(5)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将豁免自确诊之日起保险合同以后的各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阳光人寿阳光瑞重疾险最高可支持65周岁人群投保,保障期终身,缴费期间灵活。
这款产品涵盖了重疾、中症、轻症、身故、豁免保险费等保障,覆盖了180种疾病,保障内容全面。
产品特色:
1、投保宽泛,缴费灵活
阳光人寿阳光瑞重疾险最高可支持65周岁人群投保,提供了5年、10年、15年、20年缴费期间,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2、覆盖广泛,保障全面
阳光人寿阳光瑞重疾险涵盖了重疾、中症、轻症、身故、豁免保险费等保障,全方面为您提供健康呵护。
3、自带豁免,关怀备至
阳光人寿阳光瑞重疾险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豁免自确诊之日起保险合同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4、人生家庭关键期,保障加码更安心
若被保险人确诊重大疾病或中症疾病时未满60周岁,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保险公司加量给付重大疾病或中症疾病保险金。
5、保单贷款,周转应急
阳光人寿阳光瑞重疾险还有保单贷款的功能,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有效解决资金周转的问题。
综合来看,阳光人寿阳光瑞重疾险覆盖广,保障全面,功能实用,还是值得考虑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