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通知,为确保社保征收业务系统的顺利升级,本月的社会保险业务申报及征缴时间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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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内容,本月单位参保、员工增减员、社保险种变更、缴费工资变更等业务申报的截止时间提前至6月13日24时。这意味着所有单位必须在6月13日24时前完成上述业务的申报工作,否则将被视为次月业务处理。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延缴人员等个人缴费人员,如需于6月开始参保并缴费,请务必在6月20日前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并申请缴费。请广大个人缴费人员注意时间安排,避免错过缴费期限。
为确保缴费工作的顺利进行,用人单位应在6月16日9:00至6月21日12:00期间(如遇数据延迟,请于17日起登录查询),通过税务部门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深税小程序或全市任一办税大厅(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等渠道办理自助缴费。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缴费流程顺利完成。
此外,6月17日至6月20日将进行本月个人缴费人员社会保险费的批量征收工作。请个人缴费人员确保在6月17日前已签订有效扣款协议,且协议账户状态正常、余额充足,以便顺利进行批量扣款。如需自助缴费,请在6月20日18:00前完成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保征收业务系统暂停服务期间,部分渠道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将暂停,包括指纹认证系统、自助服务终端以及“刷脸”认证渠道(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i深圳、支付宝等)。请广大市民提前了解并做好准备,以免影响个人权益。
同时,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单位或个人无法通过网上渠道申请工伤事故备案、工伤认定等业务,但可前往社保大厅柜台办理或在系统恢复后网上办理。此外,自助服务终端以及“刷脸”认证渠道的工伤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也将暂停。
对于失业人员而言,无法通过“深圳社保”“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深圳社保个人服务网页等市网办平台申领失业保险金,但可通过国家、省网办平台(或线下窗口)办理。同时,失业保险金审核时间将有所延长,系统恢复后将尽快完成审核并将结果通过国家、省网办平台(或短信)进行反馈。
另外,因医疗保险费暂时未到账导致就医医疗费用无法直接结算的市民,可在系统恢复后申请缴费,缴费到账后前往就医的定点医药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