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工作的快递小哥和运输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将正式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拓宽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从原有的8类特定人员拓展至现在的10类参保群体。这一《新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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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直高度重视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工作。自2021年4月起,广东便创新性地制定并实施了相关政策,将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在内的8类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特定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这一举措在当时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有效保障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
此次发布的《新办法》在原有的政策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和拓展。根据《新办法》的规定,新增的两类参保群体分别为“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和“运输司机和乘务人员”。这两类人员通常没有与从业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但他们的工作性质和风险程度与其他参保群体相似,因此将他们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广东在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在扩大参保范围的同时,《新办法》也对参保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原办法试行期间,发现有部分用人单位将应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职工违规改办单项参加工伤保险,这不仅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工伤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为此,《新办法》明确规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将严格核查用人单位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条件,如发现属于隐瞒存在劳动关系、违规改办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新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通过虚构用工关系、“假发包、真挂靠”等违规方式为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对于不符合《新办法》规定参保范围的其他从业人员,用人单位也不能为其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高效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制度漏洞进行欺诈行为。
针对违规参保行为,《新办法》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人社部门将开展严格的调查核实工作,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参保申请,有可能不予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如发现存在参保单位或从业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错误的,将按规定撤销工伤认定决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这一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制度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总之,《新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将为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公平的工伤保险保障。同时,通过严格规范参保行为和处理违规参保行为,也将进一步促进工伤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