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7天-65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30年交
【保障内容】
计划一: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未满 18 周岁时身故或全残的,按照已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或全残保险金,合同随之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已满18周岁(含)后身故或全残的,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下表对应的给付系数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或全残保险金,合同随之终止。
给付系数:
18-40周岁:160%
41-60周岁:140%
61周岁及以上:120%
计划二: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上
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66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后身故或全残的,将按照下列二项金额之和减去本合同2.2.1条约定的身故或全残保险 金金额后的余额给付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合同随之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按如下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比例系数,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120%二项金额之较大者;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乘以按如下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比例系数:
比例系数=1+2.5%×(被保险人到达年龄减去65后的数值)
转换为年金保险:
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若合同有效期满10 年,且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可以申请将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部分或全部购买保险公司届时适用的转换年金保险;经保险公司同意后,转换按下列方式进行:
1.若选择部分转换,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购买转换年金保险;
2.若选择全部转换,将本合同的全部现金价值购买转换年金保险,合同终止。
【红利及红利分配】
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的分配方式,不具有终了红利,即直接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将红利分配给保单持有人。本产品的实际红利分配来源于死差、利差和费差等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即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与定价时假设的差异造成的可分配盈余。
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具有不确定性,未来红利水平将由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
具体红利金额将在每年寄发给客户的红利通知书中列明。
中宏恒爱相伴终身寿险(分红型)支持7天-65周岁人群投保,覆盖终身的身故及全残保障,满足条件的客户,还可享受多项贴心服务。
中宏恒爱相伴终身寿险(分红型)保单权益实用,可保单贷款,贷款比例最高达保单现金价值的80%,30天贷款免息优惠,还可转换年金,退休后**定时定额领取,提升养老品质。
投保年龄:45周岁;基本保险金额:500万元;性别:女;保障计划:计划二;交费期间:10年;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年交;年付保险费:338,800元
她能获得的保单收益情况如下:
注:该利益演示是基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保险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保险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具体保险责任请以保险合同为准。
1、参与分红,赢得长期增值机会
中宏恒爱相伴终身寿险(分红型)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分红,采用多元化资产组合,投资收益稳步增长。
2、双重递增,2.5%单利递增至终身
若您投保计划二,在被保险人于年满66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后+身故或全残保障*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5%单利递增;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身故或全残保障每年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的2.5%单利递增。
3、精准传承,助您富过三代
中宏恒爱相伴终身寿险(分红型)可指定受益人、受益比例等传承方式,避免财产纠纷,还可设置第二投保人,避免纠纷和风险,保障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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