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多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也会考虑恶性肿瘤疾病保险,那么这个保险值得去买吗,答案是值得。其实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就是专门保障癌症的保险,属于健康保险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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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0周岁(须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至70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或年交
交费期间:趸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或30年交
犹豫期:15日
本产品提供如下四个保险计划,您可以选择投保其中一个,具体保险计划由您和保险公司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计划A:包含基本部分保险责任;
计划B:包含基本部分与可选部分一的保险责任;
计划C:包含基本部分与可选部分二的保险责任;
计划D:包含基本部分、可选部分一与可选部分二的保险责任。
【基本部分】
(1)“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恶性肿瘤——重度”,保险公司按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如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合同所交保险费;②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可选部分一】
(1)原位癌或“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原位癌”或“恶性肿瘤——轻度”,保险公司按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原位癌或“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所患的“原位癌”或“恶性肿瘤——轻度”,已符合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给付条件,保险公司按仅承担“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2)原位癌或“恶性肿瘤——轻度”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原位癌”或“恶性肿瘤——轻度”,保险公司按免予收取疾病确诊日后合同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及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已获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其权益与正常交费的保险合同相同。
【可选部分二】
特定“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恶性肿瘤——重度”,且符合如下条件之一,保险公司按除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少儿特定“恶性肿瘤——重度”;
(2)男性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且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男性特定“恶性肿瘤——重度”;
(3)女性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且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女性特定“恶性肿瘤——重度”。
前先生,40岁,为自己投保前海爱家保(慧选版)恶性肿瘤疾病保险的计划A,交费期间为5年,保险期间为至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基本保险金额为100000元,年交保险费为3335.90元。各保单年度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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