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周岁(须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6年
交费方式:一次性支付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身故保险金:
年满 18 周岁(不含)之前身故,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年满 18 周岁(含)之后身故,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乘以下列《返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18-40 周岁 160%;41-60 周岁 140%;61 周岁及以上 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其他权益:保单贷款
红利分配方式:现金红利
红利来源:
死差、利差和费差。即将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死亡率假设、利率假设、费用假设)的盈余,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分配给您。
红利领取方式:
红利留存在保险公司的红利账户,按保险公司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或合同终止时给付。
在合同终止前根据您的申请给付红利的,给付金额不超过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发生身故给付、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情形的,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但若您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合同终止期间已经领取过红利,保险公司将予以扣除。
示例:李先生,40 周岁,事业顺利,有着稳定的高收入。经过慎重考虑,李先生决定购买国联人寿惠泰丰赢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100,000 元,保险期间 6 年,基本保险金额 104,115 元。
其各保单年度的各项保险利益演示如下:
李先生41周岁,身故保险金是16万,现金价值90038元,周年红利1299元,累积红利1299元。
李先生42周岁,身故保险金是14万,现金价值92692元,周年红利1325元,累积红利2650元。
李先生43周岁,身故保险金是14万,现金价值95423元,周年红利1350元,累积红利4053元。
李先生44周岁,身故保险金是14万,现金价值98236元,周年红利1376元,累积红利5511元。
李先生45周岁,身故保险金是14万,满期保险金101132元,周年红利1403元,累积红利7024元。
注:案例仅供参考,实际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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