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人寿惠泰丰赢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产品介绍+条款测评

原创
沃保网
林玲婷
2024-05-10 1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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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人寿惠泰丰赢两全保险(分红型)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金和满期保险金保障,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国联人寿惠泰丰赢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0周岁(须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6年

交费方式:一次性支付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身故保险金:

年满 18 周岁(不含)之前身故,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年满 18 周岁(含)之后身故,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乘以下列《返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18-40 周岁 160%;41-60 周岁 140%;61 周岁及以上 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其他权益:保单贷款

二、国联人寿惠泰丰赢两全保险(分红型)红利解析

红利分配方式:现金红利

红利来源:

死差、利差和费差。即将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死亡率假设、利率假设、费用假设)的盈余,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分配给您。

红利领取方式:

红利留存在保险公司的红利账户,按保险公司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或合同终止时给付。

在合同终止前根据您的申请给付红利的,给付金额不超过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发生身故给付、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情形的,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但若您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合同终止期间已经领取过红利,保险公司将予以扣除。

三、国联人寿惠泰丰赢两全保险(分红型)案例演示

示例:李先生,40 周岁,事业顺利,有着稳定的高收入。经过慎重考虑,李先生决定购买国联人寿惠泰丰赢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100,000 元,保险期间 6 年,基本保险金额 104,115 元。

其各保单年度的各项保险利益演示如下:

李先生41周岁,身故保险金是16万,现金价值90038元,周年红利1299元,累积红利1299元。

李先生42周岁,身故保险金是14万,现金价值92692元,周年红利1325元,累积红利2650元。

李先生43周岁,身故保险金是14万,现金价值95423元,周年红利1350元,累积红利4053元。

李先生44周岁,身故保险金是14万,现金价值98236元,周年红利1376元,累积红利5511元。

李先生45周岁,身故保险金是14万,满期保险金101132元,周年红利1403元,累积红利7024元。

注:案例仅供参考,实际以合同条款为准

如果您对“国联人寿惠泰丰赢两全保险(分红型)”感兴趣,或者想要了解其他产品,都可以点击“立即咨询”或者“免费获取方案”,会有客服小姐姐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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