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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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年满 18 周岁(不含)之前身故,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年满 18 周岁(含)之后身故,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乘以下列《返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18-40 周岁 160%;41-60 周岁 140%;61 周岁及以上 120%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