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赢人生(智选版)的投保年龄更广,0-75周岁的人均可投保,拓宽了投保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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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超过59周岁,自合同第6个保单年度起,至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不含该日)前,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超过59周岁,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生存保险金的责任。
养老保险金:
自合同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及其后的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的保证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生存,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的25个保单年度为养老保险金的保证给付期。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除了基本责任,还有可选保险责任(一)、可选保险责任(二)。
泰康惠赢人生(智选版)年金保险(分红型),0-75周岁的人均可投保。投保后第6年至被保险人64周岁,每年给付生存金,65周岁开始每年给付养老金,直至105周岁。保证“终身”稳定的现金流,越长寿,领取越多。
定时定额给付,从第六年起,每年给付基本保额,写进保险合同,安全有保证。投保人如在首个养老金领取日之后身故,保证受益人领取期25年。还可能获得年度分红,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徐先生为妻子李女士(30岁)投保了《泰康惠赢人生(智选版)年金保险(分红型)》的基本保险责任,年交保险费10000元,交费期10年,基本保险金额2700元,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到达年龄满65岁后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徐先生为投保人及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李女士为被保险人,指定儿子小徐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利益演示表: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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