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险金:
十八周岁前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十八周岁以后,且在合同交费期间内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十八周岁以后,且在交费期满后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三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水陆客运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年龄达十八周岁以后的前二十个保单年度内,且于年龄达七十周岁前,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客运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水陆客运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于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除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另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水陆客运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陆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陆家嘴国泰恒泰尊享(铂金版)终身寿险”,交费期间10年,年交保费10000元,基本保额74366.03元,即可获得下列保险利益:
保单在第5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35499元;
保单在第1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98831元;
保单在第2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132425元;
保单在第3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177948元;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1、支持75周岁人群投保
最高75周岁都可以投保,覆盖了大多数需要投保人群,对待高龄人群很友好。
2、水陆客运交通意外额外赔
18周岁后、75周岁前且在保单前20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客运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额外给付50%基本保额。
3、有效保额复利递增
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保险金额每年按百分之三年复利增加,即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年度保险金额×(1+3%)。
4、资金运用灵活
支持减保,随用随取,资金运用方便;支持减额交清,不惧后期资金困难无法交保费的问题;可以转换年金,有效盘活资产,保障退休后的养老生活;可以保单贷款,在遇到资金困难时可以有效缓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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