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规则】
投保范围:出生28天-72周岁
保险期间:15年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
交费期间:三年、五年和十年交
【保障内容】
特别生存金:
自合同生效年满五至十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特别生存金:
1.合同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给付特别生存金;
2.合同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30%给付特别生存金;
3.合同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特别生存金;
4.合同交费期间为十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特别生存金。
年金:
自合同生效年满十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
1.合同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5%给付年金;
2.合同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5%给付年金;
3.合同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25%给付年金;
4.合同交费期间为十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年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减去合同已给付的特别生存金与年金之和;
2.合同的现金价值。
国寿鑫耀鸿运年金保险保险期限15年,最高支持72周岁投保,让更多老年人有机会投保,有三种缴费方式选择。
国寿鑫耀鸿运年金保险保障内容提供了特别生存金、年金、满期保险金等。15年满期、期满返还,领取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
我们以林先生,40周岁,投保《国寿鑫耀鸿运年金保险》,选择十年交,年交保险费30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980700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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