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最新上市的兴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采用了固定+分红的产品设计,帮助应对晚年生活中的各种不确定性。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障期间:保至8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3/5/10年交
年金:
被保险人于第五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0%给付年金。
从第六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保险公司于被保险人生存的每一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满期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给付满期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在年满70周岁之前道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以后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已获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其权益与正常交费的保险合同相同。
红利及红利分配:
采用现金红利分配方式,即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保险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分配给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每年至少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红利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保险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红利累积利率以保险公司当时宣布的为准。若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保险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保单权益:保单贷款、保费自动垫交
1、投保缴费灵活
人保寿险兴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支持0-65周岁、身体健康者为被保险人,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也均可作为投保人,缴费方式有趸交、3年交、5年交和10年交四种可选,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投保需求。
2、年金收益稳健
人保寿险兴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能够提供确定牢靠领取的长期给付,年金、满期金、身故保险金给付金额和给付时间都明确写进合同,确保领取金额。同时现金流为消费者提供养老生活收入保障。
3、可享红利分配
人保寿险兴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作为分红型保险,每年都有机会获得保险公司的红利分配奖励,采用现金红利分配方式,即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您,领取方式可自主选择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
对于想要搏一搏更高利益的朋友来说,分红型产品显然是更优选。
4、自带意外豁免
人保寿险兴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自带更放心的意外豁免保障,投保人在年满 70 周岁之前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以后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我们以30周岁男性投保人保寿险兴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为例,年交保险费10万元,3年交,他能获得的保单收益情况如下:
可以看到,在他35岁时,能领取到60000元的年金;
在他36岁-80岁期间,每年若生存则可领取5410 元的年金;
在他80岁满期时,还可一次性领取一笔300000 元的满期金。
如果红利领取方式选择累积生息,则到80岁满期时,还有机会额外获得351772元的分红收益。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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