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30天-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10年/20年/30年交
必选责任: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按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且已满18周岁且未满71周岁的,除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人民币2000万元的较小者额外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可选责任:
猝死关爱保险金:
年满18周岁且未满66周岁期间猝死,除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和人民币100万元的较小者额外给付猝死关爱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特定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年满18周岁且未满66周岁期间,作为驾驶员驾驶或以乘客身份乘坐私家车、以乘客身份乘坐网约车、公务车和出租车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除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和人民币200万元的较小者额外给付特定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瑞先生,40岁,上市公司高管。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瑞先生具有较强的人身风险和家庭财富规划意识,经过慎重考虑,瑞先生瑞自己投保了《瑞泰瑞享金鑫终身寿险》,具体投保信息如下:
瑞先生投保时选择了必选责任,基本保额1000万元,交费期20年,年交保费23.28万元,保险期间内瑞先生享有终身人身保障。
在瑞先生50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1123000元;
在瑞先生60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3636000元;
在瑞先生70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5178000元;
在瑞先生80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6770000元;
注:以上案例均为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
亮点1:责任多样、灵活组合
必选责任、可选责任和附加险,不同的保障搭配可满足不同客户抵御身故/全残风险的需求
亮点2:保额确定、终身保障
保单生效即确定保额,抵御未知的风险,获得终身的保障
亮点3:航意责任、保障倍增
18周岁(含)-71周岁(不含),因航空意外造成身故或全残额外赔付基本保额和2000万元人民币较小者
亮点4:特定场景、再添保障
可选猝死关爱保险金和特定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提高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抵御风险的能力
亮点5:提前规划富过三代
可指定和变更受益人,使财富定向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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