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瑞享金鑫终身寿险
个人
投保范围
0-70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瑞泰瑞享金鑫终身寿险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一般身故或全残、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可选猝死关爱、特定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障。
产品描述

瑞泰瑞享金鑫终身寿险优点:

1、终身高额保障

一张保单,终身呵护,为您提供长久的高额保障。

2、人生有序规划

行稳致远,未来可期,从容应对教育、婚假、创业、养老需求。

3、航空意外额外给付

被保险人在18-71周岁之间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人民币2000万元的较小者额外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按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且已满18周岁且未满71周岁的,除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人民币2000万元的较小者额外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猝死关爱保险金

年满18周岁且未满66周岁期间猝死,除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和人民币100万元的较小者额外给付猝死关爱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特定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年满18周岁且未满66周岁期间,作为驾驶员驾驶或以乘客身份乘坐私家车、以乘客身份乘坐网约车、公务车和出租车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除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和人民币200万元的较小者额外给付特定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10年/20年/30年交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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