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社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施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丽水生育津贴的申领领取条件
符合生育政策的人员,生育时在所在区职工医保待遇期内,生育时连续参加所在区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满6个月;如果不满6个月,在所在区继续缴满6个月后可进行回溯支付。其中,跨统筹区参保缴费、中断参保补缴、欠费均不视为连续缴费。
2、丽水生育津贴怎么领?
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且生育当月的医保缴费费用到账后方可申报。
可通过线上浙里办APP或线下窗口办理:
①线上: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我要报销→生育津贴支付→根据提示操作即可。
②线下:线下办理到医保中心经办窗口。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育登记服务证,进行门诊手术的需提供门诊病历(加盖医院公章)或医学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生育住院的需提供出院小结。
3、丽水生育津贴怎么算?
从2022年7月1日起,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莲都区职工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统称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由本人缴费,缴费费率同在职职工按0.5%缴费。
生育津贴金额: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金额:生育时全市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平均缴费基数÷30×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天数。
参保人员因产检及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按基本医保待遇刷卡结算报销。
4、丽水生育津贴的到账时间: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申报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账。
5、丽水生育津贴孩次的认定:
按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出生医学证明为准。
以上内容来自互联网收集,仅供参考。丽水地区生育津贴领取条件请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详情请咨询社保局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