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18-70周岁
保障期限:6年/8年/10年
交费期限:趸交
【保障内容】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01:被保险人于年满40周岁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与合同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02:被保险人于年满41周岁起6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40%与合同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03:被保险人于年满61周岁起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与合同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合同的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与附加合同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的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意外伤残护理保险金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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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先生在保单第6年,也就保单到期的时候,可以领取满期金115070元!
注:以上案例均为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
国寿鑫安宝两全保险是一款可靠的两全保险产品,
1、一次交费 呵护多载
保险费一次性交付,保险期间可选择六年、八年和十年三种,为您用心守护。
2、满期给付 稳赢人生
符合合同约定,满期给付基本保险金额,让您安心无忧。
3、身故保障 后顾无忧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享有身故保险保障,给您家人爱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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