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
年金提供年领和月领两种领取方式,默认为月领方式,您或年金受益人可以申请变更年金领取方式,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将自下一保单周年日开始按变更后的年金领取方式给付年金。自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满期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年金领取日生存,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年金:若您选择年领方式,保险公司在每个年金领取日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若您选择月领方式,保险公司在每个年金领取日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年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险合同满期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1、合同已缴保险费-累计已给付的年金;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已缴保险费按下列公式计算:已缴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度应缴保险费×已缴费年期数。
信先生,40周岁,为自己投保中信保诚「安享年华年金保险,缴费期20年,年缴保险费12000元,基本保险金额20646.94元,保险期间至信先生80周岁,从60周岁开始领取年金,选择年领方式。
稳定的年金:
自信先生60周岁起,每年可领取年金20647元,直至80周岁,共计可领取年金约412939元。
满期保险金:
若信先生若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满期日生存,可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2065元。
身故有保障:
信先生同时享有身故保障,当风险来临,将对家庭的爱与责任以另一种形式传承后人。
信先生的保险利益演示如下: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中信保诚「安享年华」年金保险三大产品优势。
一、享确定利益。「安享年华」为客户提供年金、满期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责任。被保险人投保年龄18-60周岁,年金给付期最多长达20年。如国家调整退休年龄,保单利益不受影响,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提取时间将响应变化。
二、享税优政策。
客户可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金购买中信保诚「安享年华」年金保险。将资金缴至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享受当前税优政策,每年最高可节税5400元。
三、享灵活选择。
「安享年华」为客户提供多种缴费方式和保障期,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灵活规划,每年缴费可享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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