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时,按照规定给予其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帮助其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促进其尽快再就业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1。
失业险的作用
· 提供经济保障。失业险可以给予失业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减轻其心理压力,增强其再就业信心。
· 促进就业服务。失业险可以通过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措施,帮助失业人员提高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
· 调节社会稳定。失业险可以通过缓解失业人员的经济困境和心理负担,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失业险的缴纳和参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2。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缴纳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根据《社会保险费率总则》第十四条规定,单位缴费比例为1%-2%,个人缴费比例为0.5%-1%,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4。
失业险的领取条件和方式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5:
·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6:
· 终止劳动合同的;
·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以下证明材料:
· 本人身份证明;
·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 失业登记;
·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险的领取金额和期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具体标准因地而异,一般在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之间。例如,2022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月,则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36元/月-2232元/月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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