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3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3/5/10年交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您选择一次交清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按如下方式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小于18周岁,保险公司将按下列二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且于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下列二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且于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下列三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有效保险金额。
若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按如下方式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小于18周岁,保险公司将按下列二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且于最后一期保险费交付后的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下列二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且于最后一期保险费交付后的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下列三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有效保险金额。
给付比例:18周岁以下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民生传世金樽(庆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支持出生满28天到73周岁群体进行投保,投保范围广泛。
不仅如此,这款产品还具有趸交、3/5/10年交等多种缴费方式,灵活选择适合自身的缴费方式。
而且,这款产品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每年按2.5%以年复利形式增加。
民生传世金樽(庆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其他权益实用,提供了保单贷款,年金轮换等权益。
张先生,40岁,为自己投保了传世金樽(庆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
年交保费:10万元;
缴费期间:5年交;
保障期限:终身;
红利领取方式:累积生息;
基本保险金额:44.3426万元。
则,张先生可获得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情况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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