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职业 1-6类
投保年龄 16(含)-65(含)周岁
起保人数 3人起
1、意外身故和伤残:10-60万(可选)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
2、意外医疗费用:1-6万(可选)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进行诊疗,就被保险人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包含保险单签发地、被保险人实际居住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不包含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由个人先行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及个人全额自费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需承担该费用的补偿责任的情况下,保险人 在扣除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给付医疗保险金。
3、意外住院津贴:60元/天
如果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工伤和职业病损害(以下简称“损害”)而须入住医院,并由医生诊治及照顾,保险人将按雇员的实际留医日数乘以保单中列明的金额赔偿给被保险人雇员住院津贴,但最高赔偿天数以保单中列明的天数为限。
某建筑企业业公司为规避企业风险,为涉高员工的小王投保了(太平洋团体意外险)主险保险金额为50万的保障
报案:
在一次高空作业过程中,小王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该公司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报案
理赔:
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并确定该案属于保险责任后,指导和协助该公司准备理赔材料,递交齐全理赔材料后,保险公司3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后,直接向企业支付了50万的死亡赔偿金。
1、哪类人员符合投保规则?
本保险的投保人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
2、这个产品记名制投保吗?
本产品采取记名投保,最低承保人数3人。
3、承保企业有地区限制吗?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工商注册地址或实际用工地址在以下地区的企业不适用本产品:黑龙江、辽宁、吉林、新疆、西藏、甘肃、天津、内蒙古。
4、本产品可承接1-6类吗?
本产品仅承接1-6类职业分类表中的非拒保类职业投保,投保时需对照《太保团体意外险海南版职业代码表》明确被保险人所对应的职业工种名称,如一人涉及多个岗位,则以职业分类等级最高的岗位对应选择职业工种即可。如在出险时被保险人实际从事工种的职业分类等级高于本保单投保时选择的职业分类等级,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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