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型终身寿险提供身故/全残保障,同时还支持让投保人参与由保司建立的万能账户,供投保人进行相应的资金活动。属于理财和保障兼得的人寿保险。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转入、趸交、追加
有效保额:
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为下列两者中的较大者:
(1)保单账户价值;
(2)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的取值约定如下:
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以上:120%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之日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身故,给付有效保险金额,扣除身故之日前180日内增加的可选基本保额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给付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的较大者。
持续奖金:
自第 6 个保单年度起,若合同于每个保单年度末有效,将向您发放持续奖金。
第 6 个保单年度末的持续奖金金额为前 6 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之和的 1%,第 7 个及之后每个保单年度末的持续奖金金额为该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的 1%。
持续奖金直接计入您的保单账户,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初始费用:
对于转入保险费,按转入保险费的 1%收取初始费用。
对于趸交保险费,按趸交保险费的 2%收取初始费用。
对于追加保险费,按追加保险费的 2%收取初始费用。
部分领取:
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
(2) 每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及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不得低于我们约定的最低金额;
(3) 如果部分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低于约定的最低金额,您只能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不能申请部分领取。
被保险人为 30 周岁男性,投保人为其投保《泰康尊赢 2.0 终身寿险(万能型)》,趸交保险费 10 万元,可选基本保险金额为 0 元。
利益演示表:
注:案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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