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至臻2.0终身寿险(万能型)提供身故保障,同时提供最低保证利率,保单账户价值按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的结算利率累积。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须符合当时投保相关要求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转入保险费、趸交保险费、定期追加保险费和不定期追加保险费
转入保险费:转入保险费指按保险单上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约定转入的保险金及保单红利(如果有),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趸交保险费:合同的趸交保险费由您在投保时一次性交纳,交费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定期追加保险费:经保险公司同意,您可以在投保时或者在合同有效期间内申请定期追加保险费。您应与保险公司约定定期追加保险费的交费期限、交费金额、交费频率和定期追加保险费开始交纳日,并在保险单或者批单上载明。您应在定期追加保险费开始交纳日和定期追加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按时交纳每期的定期追加保险费。
不定期追加保险费:合同生效后,经保险公司同意,您可以选择不定期追加保险费,交费金额由您在不定期追加保险费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批单上载明。
有效保险金额:
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可选基本保险金额”与“下列两者中的较大者”之和:(1)保单账户价值;(2)合同必选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的取值约定如下: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持续奖金:
自第 6 个保单年度起,若合同于每个保单年度末有效,保险公司将向您发放持续奖金。
第6个保单年度末的持续奖金金额为前6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之和的 1%,第 7 个及之后每个保单年度末的持续奖金金额为该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的 1%。
持续奖金直接计入您的保单账户,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利益演示 :
被保险人为 30 周岁男性,投保人为其投保《泰康至臻 2.0 终身寿险(万能型)》,趸交保险费 5 万元,在第 2 至第 5 个保单年度初,每年定期追加保险费 1 万元,可选基本保险金额为 0 元。
注:
1.该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万能结息利益演示水平;
2.以上利益演示中,用于“最低保证利益演示”的假设结算利率为年利率 2.0%;用于“万能结息利益演示”的假设结算利率为年利率 4.0%;
3.身故给付指合同保险责任中的身故保险金;
4.若您申请部分领取,保险公司向您给付您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扣除退保费用后的余额。您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须符合约定,若部分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低于约定的最低金额,您只能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不能申请部分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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