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28天-60周岁
保障时间:终身
缴费方式:年交/月交
身故保险金:
未满18周岁: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的所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已满18周岁缴费期内:按下列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乘以所对应的比例
(2)当时合同的基本保额确定的月交保险费x12x应交费年度数。
(3)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已满18周岁缴费期满:按下列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乘以所对应的比例
(2)当年保障额度
(3)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对应比例:18-40 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保单权益:
保单贷款、保费自动垫交、减保
1、灵活定制投保方案
平安盛世稳增终身寿险支持28天-60周岁的人群投保,缴费方案可年交可月交,有多种缴费期间可选,能够满足不同阶层人群的资金规划需求,灵活定制投保方案。
2、保额年复利3%递增
平安盛世稳增终身寿险,有效保额以年复利3%的比例逐年稳定递增,比例明确写进合同,保单现金价值也在同步终身增长,时间越长,保额越高,提供终身长久高额保障。
3、高额保障终身保障
高额终身保障,可保全指定受益人,身后定向传承,财富福泽后代!
4、权益实用十分灵活
平安盛世稳增终身寿险还提供了保单贷款、保费自动垫交、减保等权益服务,让保障期间的资金周转更加灵活自由,尤其是通过灵活申请减保,可以实现家庭全生命周期的重要资金规划方案,帮助客户应对紧急资金需求,以备不时之需。
王先生(30 周岁)为自己投保平安盛世稳增终身寿险(简称盛世稳增),选择交费期间为 10 年,交费方式为月交,基本保险金额为 30 万元,月交保险费为 3127 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 益人为儿子小王。 本例中王先生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小王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平安人寿为保险人。
情形 1:若王先生 35 周岁时身故(交费期间未届满)
情形 2:若王先生 65 周岁时身故(交费期间已届满)
注意:具体保险利益以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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