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40周岁,为自己投保平安盛世稳盈年金产品保险,保险期间30年,基本保险金额1万元,交费期10年,交费方式选择月交,年累计期交保险费29928元。
在保单第5年开始,每年可以领取3600元的生存金,累计最多可领9万元生存金;
在保单第5-8年期间,还可额外领取14964元的特别生存金,累计最多可领59856元特别生存金;
在保单第30年满期时,可以一次性领取到299280元的满期生存金;
即在整个保障期间,他累计最高可领449136元的年金收益,由于满期生存金为已交保费,所以他要到满期时才能拿回全部本金+收益。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 三金助力,幸福养老,按约定可领取生存金、特别生存金、满期生存金。
* 平安盛世稳盈年金保险从第5个保单年度就开始领取生存金,每年给付36%的基本保险金额。
* 支持28天-60周岁人群投保,保障持续30年,有5年、10年、15年交、月交四种缴费方案可选,灵活定制专属投保方案。
* 提供保单贷款、保费自动垫交的权益服务,让资金周转更加灵活自由,解决急用钱时的资金周转问题。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
保险期间:30年
交费方式:年交/月交
生存保险金:
自主险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前一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6%给付生存保险金。
特别生存保险金:
(1)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5年,则自主险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至第6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主险合同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2)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10年,则自主险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至第8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主险合同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3)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15年,则自主险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至第10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主险合同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按期满时主险合同的所交保险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所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保单权益:保单贷款、保费自动垫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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