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未满18周岁的,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年满18周岁且处于交费期间届满之前,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所对应的比例、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年满18周岁且处于交费期间届满之后,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所对应的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三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有效保险金额:
合同生效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每满1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按约定的额度增加一次,增加额度为前一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3.0%。
1、终身呵护,身故全残有保障
提供终身保险保障,生命价值坚实守护。
2、保额递增,增长期限至终身
有效保险金额按年3.0%终身递增,现金价值递增持续终身,安全稳健。
3、功能丰富,灵活规划享未来
投保年龄覆盖广,交费方式多样,提供保单贷款及减保功能,方便灵活。
温女士,50周岁,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为自己投保了太保鑫相伴(至尊版)终身寿险,选择5年交,基本保险金额447600元,年交保费100000元。
保单利益: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交费期满前,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为已交保费的一定比例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交费期满后,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为已交保费的一定比例、现金价值和有效保险金额的较大者。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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