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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险金额三者的较大者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合同终止。
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
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轻度,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原位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合同约定的原位癌,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向原位癌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原位癌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特定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合同约定的特定恶性肿瘤——重度,保险公司除按约定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外,还将根据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特定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定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将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温先生为自己50周岁的妻子林女士投保君龙孝心保2.0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互联网)产品,基本保险金额200000元,保障期间为20年,交费期为10年,君龙孝心保2.0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互联网)年交保险费4556元。
林女士及其家人可获得保障:
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三者的较大者(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200000元)
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 :60000元
原位癌保险金: 40000元
特定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60000元
身故保险金:累计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1.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请及时通过电话(4006660123或当地理赔专线)、柜面、官网、微信、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君龙人寿报案。
2.申请
待客户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到君龙人寿申请理赔。
3.结案
君龙人寿公司对客户的申请及时处理,将理赔结果迅速通知客户,并通过转账方式及时支付理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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