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车辆未上市时事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新规定也可以赔偿。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本条款删除了保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协议,遵循合同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生效”或“即时生效”之间做出决定。
2、如果你的车撞到你的家人,你可以得到赔偿。
如因第3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受益人向第3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配合,保险受益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保险受益人、司机家庭成员人身事故”纳入保险范围。换句话说,如果你开车撞到你的家人,你也会被纳入保险范围;
3、事故造成车辆人员伤害的,还可以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以及货物、车辆人员意外碰撞造成的车辆损坏;
4、“高保险低赔偿”问题得到调整。
原高保险低赔偿是指无论被保险车辆多少年后,都要按照新车的购买价格支付保费,但赔偿时只按比例支付。但改革后,保费的确定与新车的购买价格脱节。比如一辆新车的价格是5万元,保险是5万元。两年后,它将以折旧价格投保,而不是5万元。
5、风险是与交警违章记录联系,汽车违章越多,次年保费就越多。
专家估算过了:理论上,车险保费最高可降价23%之多!而究其原因,主要就3个字“价格战”。
也许你觉得不可思议:还能有这等好事?——其实这就是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而已! 比方说:工厂里原先制造速度慢,每天能造100个脸盆,而通过工艺改良,现在每天能造出200个脸盆了。——时间和人工都没变,产量翻倍,那我平均制造1个脸盆的成本,是不是就降低一倍了?
部分车主的保费反而涨价了,而且最高可涨价11%
保险公司的客户是一年比一年多,成本可不就下来了么?大家为了抢生意,纷纷降价,最后就是保费整体下跌了。这对于我们车主来说,能少花钱肯定是好事情啊!——但是你也别高兴太早!因为不是所有人的保费都降价的!!
6月1日后,有人保费降价了,皆大欢喜。但是也有人,保费却不降反升——涨价了!而且最高可涨价11%——那就是平时开车稀里糊涂,动不动就违章,动不动就被监控探头拍照,动不动就违规停车,动不动就收罚单的那些人!本来么,大家都集体降价了,那利润怎么保证?
守规矩的“三好车主”欢天喜地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那这钱……总得有人来“平衡”吧?所以呢,一方面也算是为了提高驾驶人的交规意识,就让这些个“投机取巧分子”出更多钱咯!毕竟网络上有句名言“羊毛出在猪身上”。是想规规矩矩开车,少花钱呢,还是非要和自己的钱过不去,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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